今年3月,教育部《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正式實施,對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組成規則、職責權限和運行制度等都提出了具體要求。“新版”學術委員會的組成是怎樣的?又該如何行使職能?最近成立的華南師範大學第七屆學術委員會或將成為範例。
  專任教授成學術委員會的“多數派”
  今年6月底,華師正式啟動校學術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推薦遴選工作。9月,華師召開第七屆學術委員會委員選舉大會,155名正高職稱教師代表以“一人一票”的形式選出43名學術委員會委員,組成學校的最高學術權力機構。華師校長、第七屆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劉鳴表示,此次選舉的差額率超過10%,是華南師大一次史無前例的學術民主嘗試。
  “這是學校第一次全部是正高職稱教師代表參加的選舉大會。”劉鳴說,“候選人中,學校及部門黨政領導僅占12.5%,只有教育部規定比例的一半。”按照教育部《規程》規定,學術委員會人數應當與學校的學科、專業設置相匹配,併為不低於15人的單數。其中,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4;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主要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少於委員總人數的1/2。
  最終當選的43名委員,覆蓋華師全校24個學院和29個一級學科,來自省重點學科(含國家重點學科)的委員占總數的81.40%;其中,未擔任學校領導及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授有24名,占候選人總數的55.81%,專任教授真正成為學術委員會的“多數派”;二級教授16名,占比37.21%,超過1/3,還有一批“千人計劃”入選者、國家傑青、長江學者等學科帶頭人入選。
  學術權與行政權不是對抗,而是分工合作
  教育部發佈《規程》後,不到半年時間內,華南師大就重組新的學術委員會。在華師教育科學學院教授胡勁松看來,此舉走在全國高校的前列。新一屆的學術委員會中,校領導不擔任主任委員,分管領域與專門委員會業務職能對接的副校長僅擔任各專門委員會的副主任委員。
  對此,胡勁松表示,不必將行政人員和學術委員會對立起來,行政人員適當地進入學術委員會是必要的,有利於作出正確的決策。華師政治與行政學院教授王金紅進一步指出,學術權與行政權適度分離後,兩者之間會產生博弈和互動。校領導進入學術委員會的作用主要是服務、協調,為學術委員會的工作提供更多更全面的信息;同時,協調行政權與學術權,使學術委員會的決定轉化為職能部門可操作執行的政策。
  不過,胡勁松也指出,學術委員會建立後,學校機關部門需要適應,在處理學校事務的時候要先問,是行政部門負責還是學術委員會負責。另外專門委員會也要適應,是主動負責還是等著機關部門牽頭再去做。
  在學術問題上,新版委員會享有審議甚至決定權
  華師第七屆學術委員會和往屆有何不同之處?第七屆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莫雷教授表示,有很大的不同,“原來的學術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等若干個委員會分散設立,分管學校各方面學術事務。新的學術委員會整合各個併列的委員會,統一管理學校學術事務。”
  記者瞭解到,新的學術委員會,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定、審議、評定和咨詢職權。特別是在學科、專業及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等重大學術規劃,自主設置學科專業、教學科研成果、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標準及考核辦法、招生的標準與辦法以及學校教師職務聘任的學術標準與辦法等方面享有審議甚至直接決定權。
  日前,學術委員會就為該校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範瑞芳的論文出具了第一份學術倫理證明。編輯:冉丹  (原標題:華師大成立“新版”學術委員會 教授“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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